购买二手商品房入户
◆审批条件
在端州区购买二手商品房的,并编定门(楼)牌号码的,须原户主的户口全部迁出后,购房者方可申请入户,购房者本人及其亲属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。
◆申请材料
1、迁移人的书面申请;
2、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《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
3、房屋产权证,如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的,须到房管局出具查档证明;
4、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(指公安派出所、公证机关、行政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能载明关系的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出生证等);
5、如迁移人属已婚的,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《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属离婚的,且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同迁移户口的,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,或法院判决书,如小孩随非抚养权方迁移,还须抚养方现场签署同意书;
6、如迁移人属未成年人,不得脱离父母或监护人单独迁往非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;
7、迁移人非房屋产权人的,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。
注:
1、以上提交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;
2、作出批准决定的,属广东省外迁入端州区的,到端州分局综合服务厅办理《准予迁入证明》;属省内其他县市迁入端州区的,直接到端州分局综合服务厅办理入户手续。
◆办理时限
20个工作日